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生育津贴高于本人月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均工资标准的,差额要由用人单位补足。特别提醒:职工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提供材料各地有所不同,参照北京地区的政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一、京籍职工:1.生育津贴申请表;2.婴儿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原件与复印件;4.北京市生育服务登记单。二、 非京籍职工:1.生育津贴申请表;2.婴儿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原件与复印件;4.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单。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风险提示: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未婚先孕的女职工能有生育津贴吗?
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没有生育津贴。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符合《计划生育法》中的夫妻才能生育子女的规定,不能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用人单位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产假天数: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最多可有7个月产假。女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举例:一位妈妈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4500元,她最多可享的产假为128天,生育津贴标准就是:4500;30128=19200元。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有哪些?
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在生育前需要连续缴费9个月,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包含分娩当月)。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也不用着急,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风险提示: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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