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七级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贴。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70%给予住院伙食补贴;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第三款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是本人十三个月的工资。
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止或者医疗期满后,对其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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