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转移财产给第三者,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类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如果双方因此离婚,对丈夫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离婚后,妻子发现丈夫有上述行为的,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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