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三套公积金贷款是不可接受的。
法律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 第二款 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