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婚前欠款属于一方债务,不需要配偶承担责任,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欠款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配偶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