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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现在孩子长大了,想跟妈妈生活,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改监护权

2021-03-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您好,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现在孩子长大了,想跟妈妈生活,您可以先和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男方同意,那么您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变更抚养权协议的效力。如果男方不同意变更,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
如果您的孩子目前未到8周岁,那么只有当男方存在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是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变更抚养权。
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法院会依据子女的意愿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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