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是否叫家属去,取决于案件调查结果。排除嫌疑将释放并发放证明;证据不足则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证据充分将立即逮捕,家属可取走相关物品。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三十天后是否叫家属去,要看案件的具体调查结果。如果在羁押期间排除了犯罪嫌疑,会释放犯罪人并发给释放证明;确实有犯罪嫌疑,但证据不足的,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继续侦查,可能会联系家属办理相关手续;确实有犯罪嫌疑,并且证据充分,经批准立即进行逮捕的,可能联系家属取走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物品。
拓展延伸
探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的探访权利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的探访权利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家属的探访权利是指在被拘留人在监管机构接受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否有权利前往探望被拘留人。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人权和监管等多个方面的考量。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家属的探访权利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条件。一方面,监管机构可能考虑到安全、秩序等因素,对探访进行限制;另一方面,家属的探访权利也应受到合理的保护,以维护家庭联系和人权尊严。因此,对于刑事拘留期间家属的探访权利,需要在法律、人权和监管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权衡和平衡。
结语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的探访权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人权和监管等多个方面的考量。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探访权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条件。监管机构可能出于安全和秩序考虑对探访进行限制,但同时也应保护家属的合理权益,维护家庭联系和人权尊严。因此,对于刑事拘留期间家属的探访权利,需要在法律、人权和监管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权衡和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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