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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妈妈有权带走孩子吗

2021-08-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还没离婚妈妈有权带走孩子。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带走子女的,另一方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与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一、扶养权在女方,男的可以天天带走孩子吗

抚养权在女方男的可以带孩子走,但是需要经过女方的同意。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都要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带走,但是必须要经过抚养权方的同意,如果不同意,是不能擅自将孩子带走的。强行带走孩子或抢走孩子是属于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二、孩子三岁探视权能不带走吗

孩子三岁探视权一般不能不带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进行协商,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纠纷中一方藏孩子如何解决

离婚纠纷中一方隐藏孩子,解决方法如下:

1、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当事人一方在离婚纠纷中隐瞒子女以获得子女抚养权是不可取的;

3、法院一般会从保护非直接抚养人探视权、未成年子女教育权、抚养权等方面判决隐瞒子女的一方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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