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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

2023-06-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都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但不同点如下:(1)居间人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不参与合同,而行纪人则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2)居间人只提供订约机会,行纪人从事特定的法律行为;(3)居间人只能在有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行纪人从委托人处获得报酬。

法律分析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

(1)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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