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1、由于目前我国军队已经形成了以军队院校与地方大学相结合的军官生长培养体系,取消了直接从士兵中提升军官的选拔方式,加之士兵服役期内报考军队院校要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客观上造成了士兵很难在部队谋求长期发展,因此,士兵个人在部队发展受限,成为导致社会青年参军热情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2、随着我国社会多元化发展和精神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现在相当多的青年自我意识比较突出,主观上不愿接受部队严格纪律约束,不能适应部队相对比较单调和艰苦的生活,对参军入伍比较排斥。
3、部队对军人素质有很高要求,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地方,单单一个视力就可以刷掉一半以上的军迷。
征兵要求的条件如下: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5%。
3、经 C 图检查,双眼远视不小于0.8E图约5.0,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视力矫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加入海军的方式:
1、直接当兵,就是以报名参军的方式应征入伍。
2、高考考海军军校或国防生。
3、大学直招士官。
4、特招入伍。
征集及登记对象:
男兵:征集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
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2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到当地兵役登记机构进行兵役登记。已登记但未征集入伍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当到兵役登记机构进行核验,直至年满22周岁止,本科以上学历学生放宽至24周岁。漏登的应进行补登。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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