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应在37天内放人,即使检察院不批捕。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但仍需放人。检察院不批捕后应立即放人,最迟次日。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如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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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什么时候放人?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应当在37天内放人。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37天检察院不批捕引发司法公正争议
近期,涉及37天检察院不批捕就放人的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司法公正争议。一方认为,37天内不批捕就放人可能存在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侵害,损害了司法公正的原则。另一方则认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时间来决定是否批捕,而37天只是一个法定限期,并不代表一定会放人。这一争议凸显了对法律程序和人权平衡的关注。为了维护司法公正,需要更加严谨的法律解释和监督机制,确保在37天内作出的批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放人。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但必须在37天内放人。近期,关于37天内放人的争议凸显了对法律程序和人权平衡的关注。为了维护司法公正,需要更加严谨的法律解释和监督机制,确保批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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