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一、注销房屋他项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字第号。
“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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