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受害人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可以选择不再进行民事诉讼。但如果和解协议履行不到位或被告违反协议,受害人仍有权要求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和解。和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害,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本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和解的,应当依法制定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没有约定有关权利义务的,视为放弃。
综上所述,受害人如果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可以选择不再进行民事诉讼。但如果和解协议履行不到位或被告违反协议,受害人仍有权要求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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