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犯法,只要录音者并没有把录音用于犯罪途径,比如,用录音去诈骗,或是用来威胁被录音的人的家人等。
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录音必须是合法的。如果录音是非法所得,或者是未经他人同意侵犯了权益的,那么就是违法行为了,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构成证据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2)证据的关联性,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
录音证据采集合法标准:
1、对象必须是本人
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实名登记的号码。
另,对证据的取证则一定要征得证人的同意,不能用“偷录”的方式获得证人证言。
2、内容完整
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3、全部保存,不做技术处理
录音证据不能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录音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真实性和连贯性。
4、方式应合法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安装监听、监视设备进行偷录、偷拍,这种偷录、偷拍
但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夫妻双方产生矛盾,一方在夫妻共同的居所中安装了录音或者摄像设备,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5、保留原始载体
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并应拷贝到电脑后,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能删除。
综上所述,一般不犯法,只要录音者并没有把录音用于犯罪途径,比如,用录音去诈骗,或是用来威胁被录音的人的家人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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