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前分得的房屋,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第一次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分割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离婚协议书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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