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工人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
员工正确的工人辞职程序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工人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工人辞职,在月头递交工人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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