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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具有哪些抗辩权?

2020-02-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承揽合同有什么特征

承揽合同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2、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3、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合同抗辩权有哪几类

合同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类。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合同债权人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债权人抗辩权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都有权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什么是合同中的抗辩权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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