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报销生育津贴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女职工怀孕3个月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可以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在7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怀孕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早产的,可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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