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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到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吗?

2022-01-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虽然还没到上班时间,但是员工发病时间与公司日常实际工作时间相吻合的,比如说在上班预备时间内,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

要是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为此举证证明。要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有力证明员工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则需要认定员工工伤确认。

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的,则具体的赔偿就会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作出赔偿。否则的话,具体的赔偿数额就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对于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讲,一定要知道应该怎样来维权。

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工伤级别从一级到十级不等,所以大家在生活当中在做工伤鉴定以后,应当根据制定工伤鉴定的级别,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对自己的工伤进行赔偿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死亡保险赔付程序

申请工伤死亡赔偿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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