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合同上签名时,单位名称和加盖公章不相符的,合同当事人不相符,所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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