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如果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对国家工作人员予以财物的,属于刑法上的行贿罪。2,在正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存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是回扣、手续费等等贿赂行为,也属于行贿罪。3,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进行敲诈、勒索等,因为强迫给予财物的,不是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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