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
鉴于等原因,我市(县)拟对粮库进行搬迁新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98]13号)中“现有粮油流通设施产权属国有粮食部门,因公路、旧城改造、城镇建设确需拆迁的,应本着先建后拆,拆一建一,谁拆迁谁赔偿的原则处理”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搬迁粮库(位于,占地XX亩,座仓库,仓容吨),拆迁盘活资产所得全额用于新粮库建设。
妥否,请函复。
X人民政府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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