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了做好这次的宣传活动,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宣传工作安排认真部署,确定宣传重点,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定制宣传材料,将宣传各项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和各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并组织各相关股室派人参加。
二、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一)设点宣传
为了做好此次宣传活动,营造会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宣传期间,我局紧紧围绕世界环境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纪念活动。在县城和各乡镇主要街道共悬挂横幅45条、张贴海报500多张,并在世界环境日当天出动了40余人(次),由分管的副局长亲自带队分别在县城和各个乡镇设点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的群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共2300多份,并对前来咨询旳群众耐心讲解,接待前来咨询群众500余人(次)。
(二)媒体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琼中电视台和琼中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跟踪报导,采取电视滚动字幕的形式播放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口号,广泛的传播“践行绿色生活”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大了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新闻煤体作用,普及相关知识,呼吁群众要爱护环境,不要破坏生态平衡。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好地发挥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的协同效应,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环境现状和污染防治的紧迫性,自觉地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自身做起。
(三)举办新《环境保护 法》培训班
为了更广泛地宣传新《环境保护 法》,使相关工作人员更进一步了解新“环境保护 法”,在此期间我局还特别开设了新《环境保护 法》培训班,对各乡镇分管国土环境资源领导,各乡镇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负责人,监测站,监察大队,各排污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及企业环保主管人员等进行培训,目的是使排污企业单位自觉履行新“环境保护 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使排污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及环境管理责任人充分认识和了解新《环境保护 法》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排污标准和管理规定,避免环境违法犯罪,达到共同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产生的影响和效果
通过此次的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让人民群众看到政府治污的决心,看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希望,增强了群众污染防治的理念,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为我县生态县建没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此次宣传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警示教育的形式还需创新,宣传的实效还有待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道路任重道远,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只有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才能广泛发动群众。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提高群众参与的热情,让群众乐意参与到宣传中来。只有加大对环境日宣传活动的投入,才能使宣传活动更全面更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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