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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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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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的 x项目的x资料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标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的药学部分的研究工作,并与甲方一同申报该项目的生产批件。
2、乙方提供的申报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并在乙方指导下生产样品,按SFDA要求完成药学部分研究工作并须辅助甲方取得生产批件。
3、本项目按乙方拟订的工艺制备,应可投入批量生产,且产品质量稳定,符合SFDA批准的标准。
二、履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1、乙方负责 x项目申报临床 批件有关的全部研究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转让费10个月内,乙方应完成申请生产研究的全部资料。
3、乙方指导甲方进行申报生产用样品的研制,协助甲方完成申报生产资料。工艺交接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出。
三、主要协助事项:
1、乙方在申报生产研究中,如需在甲方进行中试放大,甲方应无偿提供场地、设施及中试原材料。
2、甲方需提供研究用对照品、杂质及市售对照品以供乙方进行质量研究使用。
3、乙方负责药品注册审评过程中与乙方科研有关的答辩、资料补充的工作。
4、如在进行临床研究验证和稳定性考察中出现因工艺和处方等原因导致的问题,乙方负责相关问题的解决,并在三个月内完成。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提供及其保密:
甲、乙双方均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对外泄露和转让。
五、技术成果的分享:
本项目科研、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
六、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保证该项目乙方负责的研究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并通过审评。
2、甲方提出工艺交接十五天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物料、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及所需设备等。甲方在乙方的指导下制备供中试研究的样品。
七、技术指导的内容:
在乙方技术移交后,甲方小试、中试及投产遇到困难时,乙方负责指导。
八、价格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整,分二次支付。
a、合同签定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总额50%)。
b、完成临床前研究,上报临床前研究资料,SFDA受理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50%)。
2、本项目所发生的审评费用、申报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涉及到乙方的有关资料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3、技术转让费均通过银行汇至乙方。
帐户:
开户银行:
4、乙方及时提供甲方正式发票。
九、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因乙方技术或资料缺陷使得项目失败的,乙方需退回甲方的转让费用。
2、由于因为国家政策的影响使得项目失败的,其责任双方共同承担,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转让费用的50%。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十一、 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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