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西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中气函[20xx]1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西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更加科学、统一协调的人工增雨(雪)作业体系,新增作业影响面积96万平方公里,有效提高西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效率,为国家生态安全、水资源配置、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等提供保障,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甘肃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境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建设内容包括:飞机作业能力、飞机作业保障能力、地面作业能力、人影作业指挥系统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五部分。具体建设规模为:购置并改装4架国家作业飞机,对地方8架作业飞机进行必要的改装;在西安阎良建设国家级作业飞机保障基地,在甘肃兰州、陕西榆林、青海平安、宁夏银川、新疆库尔勒和克拉玛依、内蒙古鄂尔多斯设立国家作业飞机驻地专业保障设施;更新列装移动高性能火箭作业装置897套,对1856套作业装备进行信息化改造,增设地面烟炉919部,配备必要的辅助作业设备和安全管理设施;建立区域、省、市、县、作业点五级人影作业指挥系统,包括硬件平台、应用软件、信息网络系统、可视会商系统和人影作业监控等;建设祁连山地形云、天山地形云人工增雨(雪)试验示范基地和六盘山区水源涵养地、红碱淖湿地、陕甘宁果业区、内蒙古巴彦淖尔试验示范点。工程建设期36个月。
三、经核定,工程总投资为114885万元。总投资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513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作业飞机的购置与改装、飞机作业保障能力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区域级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建设;其余投资分别由内蒙古自治区负责安排2729万元、陕西省负责安排9569万元、甘肃省负责安排5511万元、青海省负责安排2090万元、宁夏自治区负责安排3032万元、新疆自治区负责安排24442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安排2377万元。
四、同意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西北区域中心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项目建设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项目法人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切实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要加强组织协调,借鉴吸收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建设经验,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调度运行决策机制,由西北区域中心统一协调指挥跨省区作业,做到统一调度、上下联动、区域联合。要充分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加强气象监测预报,结合生态安全、水资源配置、抗旱救灾、森林草原防火作业需求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合理确定作业方案。
五、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有关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结合现有设施情况,处理好本工程与其他已实施气象项目的关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在实施中,要加强与有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沟通、协调与合作。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经我委核定后,初步设计由你局审批,报我委备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xx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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