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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2004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22-05-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院在2004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强化信访意识 深化机制创新

  全力构建涉诉信访工作大格局

  --我院在2004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强化信访意识入手,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涉诉信访工作的新机制,初步形成了着力抓好信访接待,重点建好长效机制,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的信访工作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我们中的不少同志对信访工作存在一些片面认识,认为申诉信访是审判工作的附属物,重审判轻信访的倾向比较明显,甚至认为群众申诉上访是故意刁难找岔,是无理蛮缠。思想认识的偏差,制约了涉诉信访工作开展,当事人的申诉信访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包袱。面对信访总量日益增多,重复访、越级访直至进京访愈加突出的严峻形势,我们一方面感叹信访问题是“天下第一难事”,另一方面又几乎陷入了难以破解的被动局面。在这种彷徨与困惑中,2003年下半年,我院党组通过深刻反思,从如下四个方面对涉诉信访重新定位。

  (一)申诉信访是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公民享有申诉、控告的权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打官司”,寻求的是司法救济,是不得已之下的艰难选择。当事人对生效的裁判不服而申诉信访,不仅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且绝大多数是为了公平与正义,而不是刁难蛮缠。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体恤当事人的困难,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司法为民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涉诉信访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实实在在解决当事人反映的“申诉难”,切实处理好来信来访,是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三)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当事人因其申诉得不到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就可能缠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引发不稳定因素。人民法院通过信访工作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就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和保障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事关法院形象的大事。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的认识和评价,往往从关注个案开始。如果个案审判和执行中的错误得不到及时纠正,无理申诉得不到及时驳回终结,就势必贬损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在这个意义上讲,信访是衡量法院工作的“晴雨表”,做好信访工作是法院的形象工程。

  基于以上认识,今年以来我院党组把涉诉信访工作视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了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法院整体形象,事关司法为民成效的大事来抓。

  二、着力抓好信访接待,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

  涉诉信访具有诉讼性、司法性和多样性等特点,一般虽因个案而起,但量多涉及面广,反映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涉及法院工作大局,需要各层次、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共同解决。据此,我院把信访接待作为强化全体法官的信访意识、构建大信访的格局、处理好信访的首要环节来着力抓,逐步建立了信访接待的“四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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