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 年曰本某电机公司出口其高压硅堆的全套生产线,其中技术转让费报 价 2.4 亿日元,设备费 12.5 亿日元.包括了备件、技术服务(培训与技术指导) 费 o.09 亿日元。 谈判开始后,营业部长松本先生解释:技术费是按中方工厂获得技术后,产 的获利提成计算出的。取数是生产 3000 万支产品,10 年生产提成事 10%,平均 每支产品销价 s 曰元。 设备费按工序报价, 清洗工序 1. 亿日元; 9 烧结工序 3. 5 亿日元;切割分选工序 3.7 亿曰元;封装工序 2.1 亿日元;打印包装工序 o.8 亿日元;技术服务赞分培训费,12 人的月曰本培训,250 万日元;技术指导人员 费用 l0 人月,65O 万元曰元。
背景介绍 (1)日本公司技术有特点.但不是唯一公司,是积极推销者,该公司首次进入中 国市场.也适合中方需要。 (2)清选工序主要为塑料槽、抽风机一类器物.烧结工序主要为烧结炉及辅助设 备、切割分选工序,主要为切割机,测试分选设备。封装工序,主要为管芯和包 装壳的封结设备和控制仪器。打印包装工序主要为打印机及包装成品的设备。此 外,有些辅助工装夹具。 (3)技术有一定先进性、稳定性,日本成品率可达 85%,而中方仅为 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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