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体执行程序如下。首先执行员出示强制执行的相关证件。然后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将被执行人的存款划拨到相应的账户。最后,由在强制执行现场的有关人员在执行情况的笔录上签字或者是盖章。要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需要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会申请复议,再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如被执行人拒绝或逾期,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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