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举办婚礼后分手,应当返还彩礼,但以下情况可不退还:1.同居两年以上;2.未满两年同居但有孩子;3.女方用彩礼共同生活支出。举办婚礼未领证,双方分手,原则上彩礼应返还。但以下情形可不退还彩礼:(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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