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及相关事项的概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工会,并考虑其意见;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双方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的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终止是雇主和雇员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首先,双方应当在书面形式上达成一致,并明确终止的原因。其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需要提前通知雇员一定的期限,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双方应当妥善处理未结算的工资、年假等权益问题。此外,雇主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劳动合同解除的登记等。在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雇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工会,并考虑工会的意见。同时,雇主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及时办理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双方还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此外,雇主需要妥善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在终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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