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规定天数是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的,与社保无关。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累计工作年限超过一年不到10年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
2、满10年不到20年的,休假10天;
3、满20年的,过年期间休假15天。
办理社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参加工作缴纳职工社保的,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可携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缴纳;
3、城乡居民医保,在每年规定的集中缴费时间,携带好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或居委会指定地点缴费即可。
社保断缴有以下影响:
1、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会亏损工龄的工资;
2、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减少,计算养老保险时会亏损;
3、中断医疗保险三个月以上,整个一年的医疗就没有了;
4、中断一个月的医疗保险不报销,连续三年才能报销;
5、到法定退休年龄是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加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
个人社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当地的社保经办中心。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中心,在服务窗口,直接向工作人员咨询;
2、致电社保经办的客服。可以直接拨打当地社保经办中心的客服热线,电话客服也可以告知;
3、咨询公司的社保经办人员。通常职工所在公司的管理员工社保内容的同事,对于当年社保的缴费基数,也是比较了解的,因此也可以向公司里的社保经办的相关同事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六条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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