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供货与合同不符的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方式,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方式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方式都不能帮助解决问题;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根据有关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某些机构作为中间人或第三方对双方的纠纷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3、向法院提起诉讼,保留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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