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填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核定表》,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工伤保险核基征缴科即时受理并填写收文登记;
3、初审责任人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录入相关信息;
4、科长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对核定待遇与申报待遇不符的,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相关材料;5、初审责任人、科长确认后签字盖章;
6、报主管局长审批;
7、登记、存档、录入基本信息;
8、向用人单位反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核定表》。
一、开店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对属我所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后,办证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4、审查:我所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经办科室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由办证科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来办证科办理有关手续。5、审批、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市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发证的决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办证科)在接到批准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不上门领取的,由市卫生监督所送达。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办理程序的流程如下:
1、每月1到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地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到20个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在1到24日内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500、600、700、800、900、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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