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对于恶意逃债的人,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或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来追讨欠款。在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代管,并从财产中支付欠款。
法律分析
首先,您可以与对方进行合理的协商。如果对方仍然拖欠债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欠条和催款单。如果多次催讨仍然无效,您需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已经下落不明,且已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在此情况下,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您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怎么把钱要回来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宣告失踪后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对于恶意逃债的人怎么处理
对于恶意逃债的人,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结语
在面对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欠款;二是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三是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且已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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