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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生效情形是什么

2023-07-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的生效情形包括:;1、有效的债权(合同);2、除债权性质、约定或法定不得转让外,该债权需具备可让与性;3、债权人需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4、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但不影响债权转让的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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