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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没签合同

2020-07-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适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劳动者你可以提出辞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可知,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且此时签订的应该是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否则的话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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