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发生工伤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索要赔偿。 一、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小时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小时工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小时工填写的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取得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后,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分别按照以下情形赔偿: 1.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生活护理费,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由单位支付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厂未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单位未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后向单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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