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他人建房,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寻衅滋事罪。因为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他人利益不被侵犯。
一、寻衅滋事罪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涵义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寻衅滋事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鄙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3、侵犯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是: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人们在生活中应该遵守的公共秩序和共同标准;
2、主体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有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且情节恶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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