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账簿,或者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绝交出会计资料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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