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
6、其他证据。
一、朋友欠钱不还有欠条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借款出现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诉讼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发生借贷关系。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
因债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二、欠款合同纠纷中需要哪些证据
债权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能证明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的。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
自己已履行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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