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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宅基地买卖的注意事项

2020-03-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农村宅基地买卖注意事项如下: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一、农村现在房屋买卖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其次,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再次,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最后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二、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1、核查卖方的身份是否是真正的房主;

2、卖方的婚姻状况,如果卖方已婚则要求其配偶到场并书面表示同意卖方出售上述房产;

3、是否所有的共有人及其配偶都已经到场并且同意出售;

4、卖方提交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属实,如有需要应当到房产部门查档或者到房屋现场考察;

5、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是否存在禁止买卖的情形;

7、房产是否存在被抵押的情形,如果已经被抵押是否已经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8、是否存在被出租的情形,如果已经被出租是否承租人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公证员如果到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应当现场制作查档记录,对房屋现场考察的也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拍照、摄像等一些辅助手段。

三、购买农村房屋要注意什么

购买农村房屋的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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