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利息多少才算是高利贷,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民间借款时约定利息不仅受法律保护,而且对利率的约定还可以高于银行同类的借款利率,最高可达到银行利率的四倍。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高利贷,利息超过多少算是放高利贷问题的解答。高利贷自古以来都是被人唾弃的对象,其实,高利贷并不是没有任何价值。所以,国家对高利贷并不是绝对禁止,只要利息不要过高就是合法的。如果您面临与高利贷有关的法律问题,那么建议您及早与律师联系,他们会为您提供全面的帮助。
一、民间借贷能否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私人贷款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受到法律保护,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二、签订借款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三种情况:
1、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
3、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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