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可能会对个人今后的发展影响不太好,可能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具体的要求还是以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依据。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行使行政处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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