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保释金退还方式有哪些
1、派出所保释金退还方式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在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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