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如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一、代持股权是不是合法
代持股权是合法的。代持股权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代持股权主要存在的法律关系有:
1、实际的股东和名义上的股东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2、实际的股东和名义上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3、实际的股东和名义上的股东与公司之外的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公司股份转让有什么必须注意的
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3、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4、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股东属于在职员工吗
股东是否属于在职员工,是股东相对公司之间的概念。股东因为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或认缴出资义务而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聘请董、监、高等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是否在职,要看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很多投资人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只是纯粹的投资人股东,这样的情况非常常见。股东与公司之间属于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公司因为股东的投资行为而产生,股东身份也依赖于公司而存在。股东是否属于在职员工,要看股东是否在该公司任职或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或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则该股东属于在职员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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