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它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操纵股价,比如,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除此之外,对于个人违反以下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它非法所得、罚款: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二)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三)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四)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五)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一、什么是财务造假
广义上讲,只要没有按照会计准则做账,都叫作假。
但是,实际过程中,由于准则的规定,如果全部按照准则中去做,由于很多的发票回单都是非正规性的,税前是不许抵扣的,将给企业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采取手法是,控制成本,提高利润,本质也就是造假。
还有一些是通过一些途径取得一些发票进行抵扣,也就是所谓多列支出,严格意义上讲,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总的来说,造假就是做假证,假账,假表等等,即只要有一丝的凭证是没有实际发生的,就是造假。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哪些后果
按照我国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发布其财务报告。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也非常严格。相关部门一旦发现上市公司财务作假,即会上市公司给与一定的处罚。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证监会联合发布《关袭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案件的追诉标准做了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中关于财务造假的处罚规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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