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如下:
1、组成不同
(1)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实际上拥有的是公司的管理权;
(2)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按照法律规定认缴或实缴出资即可成为股东;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股东会实际上拥有的是公司的所有权。
2、职责不同
(1)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具体职权如下:
a.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b.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f.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g.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h.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i.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j.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k.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具体职权如下: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c.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d.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e.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f.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g.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h.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i.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j.修改公司章程;
k.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性质不同
(1)董事会的性质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4、表决方式不同
(1)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是按照人头算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三个董事,两人同意,一人反对,及时反对的人拥有80%的股份那也没用;
(2)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就是在表决的过程中,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占股超过51%的股东在股东会拥有相对控制权,占股超过66.67%的股东拥有绝对控制权。
5、人数要求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3到13人而且都为单数,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是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成员是5到19人且为单数;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可以超过200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二条 【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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