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检查站出示证件,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拒绝交付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这是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职责。如果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私自放行,则构成了犯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管、经手办理护照、签证或负责审查、核对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职务之便。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而以其他方法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按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
所谓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规定,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或者不履行检查出入境的职责,对偷越国(边)境人员予以放进或放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二、伪造出入境证件罪判几年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