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书写借条,借款人签名按手印,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
一、有效借条的书写应符合哪些条件
有效借条的书写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写借条的行为真实地反映了其内在的效果意义。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不一定只要是借条就有法律效力。借条内容清晰。基本包括债权人姓名、贷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款、纠纷处理方式、债务人姓名、贷款日期等要求。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制性规定。
二、补写借条是否有效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因此,补写的欠条如果能够完整地书写当时的借款经过且有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姓名、还款期限以及借款利率等要素时,是有效的。
三、对书写借条注意事项的提醒
书写借条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