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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怎么办,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犯罪吗

2023-02-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怎么办,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犯罪吗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在现实生活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会将征地补偿款发放给农村经济集体,而有些村干部会挪用侵占征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村干部私卖土地构成什么罪

村干部私卖土地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村集体财产村干部有权买卖吗

村委会集体财产村干部无权买卖,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任何人都无权私自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其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去什么部门找

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可以向党委、政府办公室(厅)或党委农工办举报: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2、党委农工办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如何进行非法买卖土地

非法买卖土地: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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